一般合同设计
净成本线路合同文件
净成本线路合同的主要目的是确定交通管理部门和公交运营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这是管理他们之间商业关系的主要参考依据。
净成本线路合同必须是清晰完备的,而且可以在不参考其他文件的情况下被理解。由于净成本线路合同期限可能会延长一段时间,因此合同必须对合同期可能发生的问题给出合理的规定,比如:
- 公交运营商如何在变化的市场中提供新的或不同的公交服务;
- 双方如何解决争议。
一些城市通过法律工具来执行净成本线路合同,这样的法律工具虽然不是标准的合同,但无疑是适用于各种意图。让步协议和专营权 就是特殊的真实例子。
作为标准形式合同的净成本线路合同
通常,净成本线路合同是竞标过程的结果,其中运输管理部门基于最优标书选择公交运营商来管理和运营该区域的公交服务。
通常,许多这样的合约会假设运输管理部门会对多条线路招标,而且不同公交运营商会对不同区域投标。招标合同本身通常是一个标准的合同,包含运输管理部门重复使用的条款。合同中仅会进行略微添加或是修改条款来满足所涉及的特定需要。
因此,从一个合同到另一个合同的多数条款仍然是相同的。只有合同附件会存在明显差异。标准形式的合同有助于削减准备合同的成本,同时使得运输管理部门和公交运营商都可以熟悉条款和条件,清楚了解合同的运作。
除此之外,标准合同为运输管理部门和各种公交运营商的所有合约提供了一致性。
净成本线路合同可以分为两部分:
- 作为合同主体部分的对所有净成本线路合同都相同的标准条款和条件;
- 作为计划表或是附件的附属于合同主体的特殊条款和条件。
净成本线路合同的内容
净成本线路合同的细节不容易简化,但不难描述其核心要素:
- 线路(合同标的);
- 该线路上所提供的公交服务和用于提供这些服务的设施、设备以及人员;
- 支付的主体及原因
净成本线路合同的条款和条件都是针对和他们相关的区域和公交服务的。但这些条款的特别设定必须满足管理部门的要求,而且公交运营商应该能实际或预期能符合这些要求,许多特点对所有净成本线路合同是相同的。
净成本线路合同的共同特点
- 定义运输管理部门和公交运营商之间的关系以及各自作用;
- 公交运营商对服务质量(包括车辆类型)、时间和收费等所拥有的权利和控制范围,如果有的话;
- 监督和执行合约的过程;
- 安置职工和人员问题;
- 合同下的各种报酬支付;
- 双方的义务;
- 解决争端;
- 合同期限。
净成本线路合同的确切条文和条款都是依据以下要素安排的:
- 特定情况的需求;
- 特定国家或城市中适用的法律和传统;
- 是否存在可得先例;
- 起草人的个人偏好。
同时参见
净成本线路合同
风险和责任的分配
报酬
监督和执行
化解争议
解决争议
合同期限
法律方面
规章制度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