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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形成净成本线路合同体系中最为有用两个法律工具之一。另一个是净成本线路合同本身。

通过竞标选择一个公交运营商
净成本线路合同的成功不仅依赖于总体合约的设计和合同权利的条款设定,同时还依赖于设计合同授予的合理方法。招标文件是用来选择公交运营商的。竞标通常被认为是最优选择。

竞标并不是管理部门选择公交运营商的唯一方法。但是有三个主要原因决定了为什么这种方法通常是最优的。

  1. 竞标保证了合同授予的透明性,公平性和可说明性。 如果运输管理部门希望减少选择公交运营商所带来的公众批评,那么采用这种方法对这方面的考虑是非常重要的。
  2. 竞标为合同授予提供了竞争基础。人们通常认为城市公共交通市场存在两种基本的直接竞争类型——为了市场的竞争和市场内竞争。

尽管时间(合同期限)和地点(特定路线或路线组)受到限制,净成本线路合同导致了公交运营商的垄断地位。由于这会导致市场中没有竞争(也就是特定线路的公交服务),因此通过竞争授予同是对这一问题的重要而有益的补充。

  1. 竞标通常是强制性的。多数国家拥有管理公共合同竞标的公共采购规则。

这些规则一般是法律设定的,可以具有一般通用性(适用于所有政府合同,包括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等公共主体参与的合同),也可以是特定部门的,或者两者皆可。1994年,UNCITRAL 采用了产品、建筑和服务采购的模式法律

 

同时参见
招标程序
净成本线路合同招标的特殊问题
法律方面
规章制度
净成本线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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