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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端解决
相对复杂的商业协议(如净成本区域合同)中出现的最后规则是用来解决双方争议的。多数商业争议的解决方式可以是:

  • 双方协商。
  • 通过法院提起诉讼。
  • 求助其他解决争端机制,比如仲裁。

在所有其他解决争端方式中,仲裁是解决商务争议最为常见的方式。而且,不同于双方之间的协商或提起法律诉讼,通过仲裁解决的方式必须在合同中明示。因此本处仅讨论仲裁的方式。

仲裁

仲裁是协议双方用来解决争端的一个过程。在仲裁过程中,通过以私下方式作为裁判方的个人或数个人以有约束效用的方式解决争端(而不是采用国际法律,如果各方并没有协议排出,则通常具有一定权限)。

仲裁审判员的决策通常被称为裁决。由于裁决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因此仲裁不同于其他的争端解决方式,如安抚。

两类主要的仲裁行为

  • 特别仲裁:这是争议双方没有付诸机构而安排的仲裁。仲裁者(们)按照双方的协议或是双方的合作而进行程序。
  • 机构仲裁:这是在设立的仲裁组织所规定的规则下管理和进行的仲裁。

仲裁的优势

对大多数公司诉讼人来说,仲裁相对于传统法庭程序的优点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1. 速度——法庭程序通常是冗长的。仲裁比诉讼的速度要快。仲裁可以使非常迅速的(如果双方愿意,可以是几周或数月)。裁决通常不会被提起上诉,只有在给定情况下才会受到国家法院的审查。
  2. 成本——由于仲裁速度较快,因此其成本低于法庭程序。这并不是说双方不用支付审判员费用,相反,在机构仲裁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所有仲裁者的费用和成本,以及仲裁机构管理的费用。
  3. 保密——法庭程序会招来一定程度的臭名,而且可能将双方的私事公诸于众。仲裁程序是私下进行的,而且裁决保密。

仲裁程序的法律基础

多数国家允许存在商业仲裁。许多国家同时设立了基于1985国际商业仲裁的UNCITRAL模式法。UNCITRAL采纳了仲裁双方就商业纠纷可能达成的仲裁过程行为的仲裁规则集合。UNCITRAL仲裁规则被特别仲裁和机构仲裁广泛使用。

但是,我们有必要强调国家仲裁法,无论他们是否遵循UNCITRAL模式法,都不是用来强迫双方进行仲裁的,而仅仅是允许他们这么做,如果他们愿意的话。仲裁的进行必须得到双方的认可。

虽然双方在发生争议后可以达成仲裁协议,但最为安全而且更为传统的方法是向仲裁部门提交所有或部分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争议。这一点通常可以通过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完成。

同时参见
净成本区域合同
一般合同设计
风险和责任的分配
报酬
监督和执行
合同期
法律方面
管制框架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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