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成本区域合同
从法律上来看,净成本区域合同是运输管理部门和公交运营商之间的约束下协议,其中运输管理部门赋予公交运营商在一条或多条特定区域上提供排他性公交服务的权利。
如果公交服务是非盈利的,公交运营商保留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收入。运输管理部门基于提供公交服务的收入和预算成本的差异,向公交运营商提供预先确定数额的补贴。
但是,如果公交服务是盈利的,运输管理部门会收回预先确定数额的提成。另外,无论是公交运营商收到的一定比例收入还是预期水平上收到的所有收入都必须交给管理部门。
净成本区域合同不同于其他类型公交合同(如总成本区域合同, 总成本路线合同和 净成本路线合同)的两个关键点在于:
- 授予公交运营商网络单元的类型(也就是一个区域);
- 服务支付的基础(也就是总成本)。
同时参见
一般合同设计
风险和责任的分配
报酬
监督和执行
争端解决
合同期
法律方面
管制框架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