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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执行
监督的必要性
管理合同必须包括监督和执行管理条约的现实和有效的措施。和许多其它合同中所包含的规定一样,监督和执行条款的内容必须能平衡所有冲突的需求和利益。
管理公司的利益在于能够在不受公共垄断企业不必要干涉,并且向其汇报每项决策的情况下管理和运营公交运输公司。但是公共垄断者需要及时判断管理公司是否已经履行其管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并且在这些义务没有得到正确履行的情况下及时进行干涉。

公共垄断者干预的方式通常是在管理合同中相关条款中做出规定的。其可供选择的方式可以是什么也不干预,如果它相信管理公司偶然出现的低水平绩效只是一起不会重复发生的独立事件,或者终止合同,如果管理公司对持续的低水平绩效负有责任,并且不愿意或者不能纠正这样的状况。

管理合同的正确监督大致包括两类主要行为:

  1. 管理公司向公共垄断者披露所有相关信息。
  2.  公共垄断者对管理公司及其所管理的公交运输企业拥有定期巡查和审计的权利。

所有相关信息的披露
管理合同必须规定管理公司向公共垄断者提供一系列不同的报告。这些报告可能包括财务、运营、技术、采购、法律和营销报告,它们可以是信息性的,也可以用来为公共垄断者就特定事件的决策提供依据。

正确的财务和运营信息尤为重要。对这些事项的报告必须全面,而且以相对较高的频率提供。

特定财务和运营信息
财务:监督成本
无论管理公司是通过固定报酬(没有成本或成本加成)得到补偿,还是基于公交运输公司总收入一定比例得到补偿,总会存在故意夸大其总成本水平的潜在可能性。
阻止这种花费的一种办法是将两种基本补偿方式和基于利润的激励性报酬相结合。公共垄断者至少还有其他两种方法来阻止管理公司可能夸大支出的行为——年预算和恰当的会计方法。

财务:年预算
管理合同将会为管理公司设定正当投资和其他支出等较广的类别(如果报酬是基于固定报酬加成本的,则为补偿成本)。 另一方面,年预算规定对各项基础支出类型的测算方法。公共垄断者对年预算制定过程的干预使其可以监督管理公司的总体绩效,并且更为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 公共垄断者对预算准备的参与会产生许多问题。首先是其在预算过程中的真实作用:观察者、建议者或是参与者(如果是后者,则会进一步产生谁拥有最后决定权的问题)。 其次,和最终预算决策最为相关的问题是,已经通过的预算是否对管理公司具有约束力。如果回答是肯定的,管理公司对其重要的背离行为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管理公司的预算超出公共垄断者所规定的预算时候,是否需要书面通知或其他形式的通知。

财务:会计方法
如果不能解释管理公司上报的数据,那么对预算和报酬计算规定的控制就没有任何意义。对术语的定义,如总利润、净利润、折旧、发生制或基于现金的会计方法,将会影响公交运输公司的收益性。

所有这些术语都是基于会计准则的。这些准则并不是全球通用的,即便是同一国家的会计准则仍会存在差异。公共垄断者必须评价对其适用的会计准则,并对最为有利于其交通运输企业的规则就法律应用问题进行协商。

至少,管理公司上报的所有会计和财务信息都必须有具有信誉的会计公司准备。所准备的信息必须和国际通用的会计准则相一致(或者,如果存在不一致,必须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详细说明),目的在于在任何时候都能准确表达所管理公交运输公司的财务状况。

运营
正如管理合同中所规定的,管理公司必须在一定的基础上为公共垄断这提供部分或全部涉及公交运输公司的运营信息。

运营:乘客

  • 该阶段的总人数
  • 该阶段每公里乘客数
  • 根据天数分类:周一到周五,周六和周日
  • 根据乘客类别分类:例如成人、儿童、老年人

运营:路线时刻计划

  • 已经运营:总时间长度
  • 根据天数分类:周一到周五,周六和周日
  • 尚未运营:总时间长度
  • 未运营原因分类:人员短缺、员工为及时上报工作、机械或车辆故障、交通事故或拥堵以及其他,根据天数分类:周一到周五,周六和周日

运营:各路线公交服务收入

  • 该时间段的总收入
  • 来自收费的总收入
  • 根据天数的细分目录:周一到周五,周六和周日
  • 根据票务量和每类票价只的细分目录,其他收入来源
并不是所有上述信息对公共垄断所有者来说都是必须的,但这些信息的确代表了所有者可能需要和要求的运营信息。

合理要求下的所有其他额外信息
除了管理合同下管理公司必须提交的特定的财务、运营、技术、采购、法律和营销报告外,公共垄断者必须允许自己有一定的退路,可以通过在管理合同中加入适当的条款,要求管理公司不时提供其所需的额外信息。在要求管理公司提供更多其他信息时,公共垄断者必须承担所有和其生产相关的合理成本,如果存在成本的话。I

公共垄断者的监督和审计
在管理合同下,公共垄断者同时必须决策是通过自己的员工以自身成本来承担这些工作,还是雇佣第三方来完成。

  • 监督 —采用定时或随机的形式进行监督,对管理公司提供的城市公交运输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包括准时性、安全性、驾驶标准、车辆运营人员的质量、服务人员对乘客的态度,采用定时或随机的形式进行监督,对涉及管理公司收入来源的行为进行评价。
  • 审计—管理公司在合同规定下提供的任何信息,包括得到所有相关设备和设施、记录和账务的权利。

同时参见
一般合同设计

风险和责任的分配
报酬
解决争端
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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